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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服务保障公司疫情防控管理
26日下午,晋江市卫健局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服务保障公司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卫健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须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补充协议,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和相关制约奖惩措施,全面加强对物业、保洁、保安、护工、食堂、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岗位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同时第三方公司应承担从业人员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按规范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对第三方公司从业人员的监管责任,制定规范流程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定期督导检查并要求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