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晋江出台政策 加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

来 源:编辑:发布时间:2023-10-07 查看数0

 近日,晋江出台《关于加强晋江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准入退出管理,精准把控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产业方向和发展质量,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所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专指纳入晋江市级“四个一批”项目盘子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中有产权分割及招商需求的项目。其中,同一个区域内同一实施主体的多个园区标准化项目地块,其产业方向、经济指标等要求可视为同一个项目进行统筹处理。

《通知》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即园区标准化项目要坚持“一园一品”或“一园多品”原则,其中强链补链项目、产能回归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增资扩营项目是《通知》明确重点发展或引入的产业方向。

在“经济指标要求”方面,《通知》对企业入驻园区给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园区标准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50万元/亩;园区标准化项目达产后首个完整纳税年度,亩均税收应不低于10万元等。同时,“专精特新”企业、本市孵化园区科创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的强链等三类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化项目,不受纳税、纳统相关门槛限制,但须明确在园区所在地注册法人企业,并在达产后按规定在园区所在地申报纳税、纳统。

《通知》还对“项目审查把关”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申报纳入晋江市级及以上园区标准化项目盘子的园区标准化项目应经过项目准入、项目签约、项目报建及项目招商。

此外《通知》还说明,园区标准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实施建设。其中,首期应先建设不少于按规定须自留的建筑面积比例,超出自留比例部分和后续分期建设的工业物业,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后可按规定办理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登记和分割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