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籍群众 无须提交证明可在晋江换领身份证
- 20-04-06 19:28:02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大队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的外省户籍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且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等证明材料。
据了解,此前公安部推出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涉及到户政方面的业务有7项。
市公安局户政大队副大队长 高桂桢:主要有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此外,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于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对在疫情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间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间连续计算。对急需办理户政业务的群众,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设备、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办理服务。
ETC客户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示》明确,从4月1日起,办理ETC卡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照原有方式缴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ETC卡客户可登陆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照要求绑定ETC卡,并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