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同向发力 守护乡愁记忆

  • 25-04-11 20:51:04

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携手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心协力,活化利用历史遗存,守护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乡愁记忆,让乡愁有迹可寻,获得各界的称赞。

位于池店镇御辇村的“奕佰楼”建于1957年,由旅菲华侨建造,是一座闽南传统与南洋风格并存的“番仔楼”,因片区改造,“奕佰楼”被列入拆迁计划,旅菲侨胞和周边群众向晋江市政府、晋江市侨联写信请求予以关注。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杨惠萍:接到线索之后我们就立案,那我们马上就进行了一个法律研究,我们联合市侨联还有自然资源以及住建等部门一起召开了联席会议,然后在会上经研究,我们发现奕佰楼建于1957年,按照规定是属于历史风貌建筑,根据福建省关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相关规定,奕佰楼是属于应保尽保的建筑单位,应当予以原址保留,磋商函发出之后各个相关部门非常重视。

文旅部门牵头召开历史文化遗产论证听证会,委托文物保护专家及专业机构开展论证,甄别50年以上建筑的历史文脉、建筑特色,决定将“奕佰楼”鉴定归类为“应保尽保”建筑,给予原址保留;自然资源部门将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有序管理,加挂保护标志;属地政府重新规划拆迁方案,将附近7座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迁至“奕佰楼”附近,形成一个集历史建筑保护、旅游休闲、商务活动为一体的番仔楼历史风貌建筑群。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杨惠萍:这个案件办理之后,我们也将相关的情况通过市侨联传向海外的一些侨胞,得到了海外侨胞的一致认可。

为进一步推进检侨协作,晋江市检察院还联合市侨联、司法局等部门会签《涉侨及台港澳同胞权益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涉侨检察联络室,聘任13名涉侨联络员,依法对涉侨文物、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建筑等方面加强司法保护。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杨惠萍:我们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磋商还有这个听证会等各种手段,然后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通过个案监督推进类案监督,让涉侨文物以及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