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 《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稿)》出台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7-09-15 查看数0

作为新一轮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近日,我市根据国家农业部的审核意见,对2016

年9月出台的《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出台修订稿,全面深化改革。来看报道:

在金井镇围头景区,海鲜店、小吃店等各类店面经营得红红火火,村里原本闲置的土地资源也被有效利用了起来,各类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每年为围头村带来了约200万元的收入。

作为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之一,围头村正逐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围头村已经完成了实施方案、资格成员认定方案、清产核资方案以及股份改革方案的制定,接下来将组织制定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

金井镇围头村党支部副书记蔡雄彬:等于是说把村民变成了股民,成立经济联合社最主要还是盘活本村的资源性的资产跟经营性的资产。我们确定了每个村民十股,村民就是要经过资格成员认定以后的村民才有十股,那我们村是村民占75%,村集体是持25%。

近日出台的《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稿)》,根据国家农业部的审核意见,对试点周期,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等进行调整。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由原方案的“原则上不少于收益总额的20%”,修改为“原则上不超过收益总额的20%”。

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这样的话让更多的收益能够分配给老百姓,让农民有更多的财产获得感,这个也是补我们晋江农民可支配收入的一个短板的问题。

根据修订稿,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阶段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

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其实我们是三步走,第一批我们争取在今年的9月30日之前能够大部分的村能够完成,第二个时间节点就是第二批的村在今年的年底前能够基本完成,第三个时间节点就是明年的10月份之前,剩下的还有大概150个村跟社区在明年10月份之前能够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