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股权投资业发展新政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7-08-15 查看数0

下面这则消息对股权投资业是个利好。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股权投资业规范发展,引导股权投资企业和管理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加强运作效率。

据了解,符合相关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企业,可享受《意见》的扶持政策。条件包括:一、住所在泉州市辖区内,已经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申报纳税;二、股权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三、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在扶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分别从投资奖励、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高管奖励、异地投资奖励等五方面,支持泉州市股权投资业发展。

在投资奖励方面,意见提到,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当年度对泉州市非上市企业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按被投资企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总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奖励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在2年内不得退出被投资企业。

《意见》还提出,在本市投资2个以上非上市企业且投资总额累计达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和管理企业(注册地不限于泉州市),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各县(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可与其开展合作设立子基金,出资额不高于其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