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八项措施
福建省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29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意见要求各银行积极争取总行支持,用好定向降准政策,积极对接“债转股”计划,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流动性支持。其中,力争地方法人银行省内全年贷款增量超1000亿元;
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监测,清理规范金融涉企收费,扩大无还本续贷范围,合理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创新推广成熟的金融产品和模式,对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给予一定奖励,2019年起连续3年设立每年2亿元的省扶持创新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完善银行内部考核和尽职免责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正向激励机制。
意见还提出推进企业贸易结算便利化。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业务规范、交易留痕、数据匹配、风险可控的跨境电商业务先行先试;在福州、平潭自贸片区和泉州金改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内开展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支持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意见还提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其中提出争取今年省内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规模达1000亿元。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可转债存续期2年以上的,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意见还要求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强保险服务,改进金融基础服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