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给予生猪养殖企业 贷款贴息支持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9-06-14 查看数0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

《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营和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应尽量简化担保贷款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保证贷款尽快到位。

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此外,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