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云上平台”最高补助20万元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9-09-19 查看数0

 日前,记者从市工信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上云上平台”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对符合条件“上云上平台”的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

 据了解,企业需满足四项申报条件: 系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上云费用不少于3000元;所购云服务产品的云服务商须入驻福企网,并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市内注册分支机构。

符合申报的企业需在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工信局。具体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将按照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上云费用的30%给予企业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可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