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措施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9-10-10 查看数0

为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奖补措施。相比往年,今年的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事业法人单位即可参评泉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同时,泉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年有效期满,符合条件的也可重新申请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

根据奖补措施,补助类型不再根据设立人群的不同区分为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业孵化基地等,而是统一整合进行补助,即认定为:“泉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泉州市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标准方面,对认定为泉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3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泉州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的,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三档补助。对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国家没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均从基地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建立了考核和退出机制,将定期评估考核基地运行情况和就业创业政策等落实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认定称号,收回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