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清退规划外海水养殖 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20-08-03 查看数0

近期,我市发布关于开展围头湾海上养殖清退的通告,根据通告,今年,我市将完成围头湾规划外海水水域滩涂养殖清退工作,即全市规划外海水水域滩涂养殖清退工作。那么为什么要开展超规划海水养殖清退?针对这项清退工作,政府出台了哪些措施?接下来我市将如何促进海水养殖业的发展?针对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我台记者专访了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我们来听听他怎么说。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实施超规划海水养殖清退工作,主要的依据是两方面,第一个就是根据我们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的具体要求。我们这一次清退的范围,都是属于禁养区范围内。同时,围头湾这一块全部是涉及到港口航运区,所以这个也是整个航运安全的考虑。那第二个依据是2017年中央环保第一轮对福建督查的时候,提出来的超规划海水养殖清退,这是一个问题,要整改。

李友加告诉记者,早在2018年,我市就制定出台了《晋江市海水水域滩涂养殖业清退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根据方案,我市要利用3年时间,全面清退规划外海水水域滩涂养殖。其中,清退工作分三步走,即:到2018年底前完成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养殖和沿海镇禁养区海水水域滩涂养殖清退工作;到2019年底前完成临时养殖区高密度养殖调减工作;到2020年完成全市规划外海水水域滩涂养殖清退工作。目前,清退工作的前两步已经全面完成,接下来将抓紧完成第三步。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按照省里跟泉州的统一部署跟安排,我们这项清退任务,是要到8月底之前涉及到的清退范围内的养殖户,要签订清退的协议书。在今年的10月上旬之前,要完成所有的设施的拆除工作,也就是到10月上旬前要完成销号工作。这个是省里跟泉州部署的硬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一项具体举措。

据介绍,针对这项清退工作,我市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和签约奖励。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友加:这边要特别提醒的就是我们前期也已经对清退范围内所有的养殖户也进行了通知告知。同时也规定红线放样,在这个范围内的养殖对象必须在今年的8月底之前完成签约。因为在8月底之前完成补偿协议签约,我们一亩有多1000元的奖励金。

那么今后在晋江还能不能从事养殖工作?这是许多养殖户存在的困惑。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友加:我们有一些养殖户对这项政策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以为这次清退他就不能再从事养殖,其实这个观念是有误的。因为我们这次清退的范围都是禁养区范围内,在我们整个围头湾其实按照2018年我们市政府的规划。我们还专门留了一大部分可以养殖的区域。所以这边可以养殖的区域,我们也是鼓励,也是允许养殖户通过我们正规的申请来办养殖许可证,可以在外面再重新进行养殖的行为。

李友加介绍,开展清退工作的同时,我市也将采取“有堵有疏”的方法,制定海水养殖渔民转产转业扶持措施,引导在禁养区、规划区外养殖的渔民积极调整、转变生产方式,鼓励开展符合规划的深水大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和开展水产品冷冻、加工、物流、销售等渔业二、三产业,支持养殖渔民转岗再就业培训,进一步拓宽渔民转产转业门路。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友加:这次的清退有涉及到金井、英林跟东石,但任务最重的还是金井,金井我们也在市级层面,也把它作为整个海上养殖这么一个产业强镇来进行规划。所以对金井的养殖行业的发展,作为主管部门来说,我们是一直推动,包括支持他们来做强做大。当然,首先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符合我们整个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

李友加说,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还将牵头制定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养殖户解决水产品销售难问题。

根据晋江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思路,我市将以海洋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海洋经济14大类型,进行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集成要素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增成效”为工作重点,以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为契机,做大做强远洋渔业,打造泉州远洋渔业示范基地,力争至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套设施完善、产业特色突出、管理高效、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新格局,有效促进本市海洋产业的转型和发展,实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突破650亿元,年均增长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