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晋江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7-11-18 查看数0

在昨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晋江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委书记刘文儒赴京参加表彰大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向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作出表率。晋江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委书记刘文儒代表晋江在京受奖,接受习总书记的接见。

此外,深沪镇运伙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国建设银行晋江分行和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晋江市养正中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表彰三年一届,前两年每年对被推荐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第三年开展全面测评,最后综合三年成绩择优表彰。全国文明城市也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荣誉,是代表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晋江于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2015-2017年,晋江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迎来连续三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此外,福建省同批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的莆田、龙岩、石狮、武平、沙县等5个城市,以及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厦门、福州、三明、泉州、漳州等5个城市也分别接受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