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8-04-24 查看数0

今天上午,市委常委会第81次(扩大)会议召开,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将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

《意见》明确,我市将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构建党领导下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等九大方面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到2020年,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字幕)

市委书记刘文儒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贯彻国家战略,也是晋江发展的需要,农民富才能全市富、农村美才能全市美。

刘文儒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提升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把握发展机遇,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同我市“三农”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乡村的主动性,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要明确发展任务,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要求,统筹谋划,全面梳理发展思路,实行“一村一项目”,以项目化带动发展;要科学合理规划,注重乡村建设整体布局和风格,既要解决好农村环境“面子”问题,又要科学合理推进产业发展、乡风建设等工作,逐步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现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实施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