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解读今年小学 幼儿园招生政策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9-04-20 查看数0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晋江市2019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延续“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统筹调剂”等招生原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今年招生政策延续“分类招生”原则,在有效证件基础上,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继续作为第一序列入学。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 蔡金禄: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落户,并实际入住,这是“两一致”对象,那么他们这些就凭着房产证和户口簿这边来入学。

 蔡金禄介绍,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或幼儿园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 蔡金禄:今年的作为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入学,大家也比较关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凭行政介绍信,孩子可以在父母房产所在地,父母单位所在地和孩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今年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了《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文件。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在学校服务社区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子女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2019年秋季,房产在青阳梅岭区域、户籍在本区域单位集体户的,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暂参照“两一致”对象入学。在学校服务社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的,子女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晋江范围内没有房产、户籍的,凭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子女在务工子女类别中优先入学。(包装+配音)

 据介绍,在青阳、梅岭以外镇(街道)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仍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