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个人防护不可放松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20-02-22 查看数0

近期,随着复工复产工作的逐步展开,街上的人流渐渐多了起来。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别市民外出时没有配戴口罩,来看记者的报道。

中午1点多,在万达广场金街,人流虽然不多,大部分市民都是戴口罩出行,但是仍有部分市民没带口罩,或者把口罩拉了下来。

市民 颜小姐 安全意识不够吧 疫情还没解除  所有的公共场合都必须要戴

市民 郑小姐 不安全 在家里面可以不用戴 出来外面都是要戴的。

记者随后来到八仙山公园,尽管保安在出入口检查戴口罩者并测量体温才能入园,但不少市民游客进入园区后,见无人管束,就把口罩脱下来。在随机走访中记者发现,未戴口罩的人群以中老年人、小孩居多,大多数年轻人均能自觉戴好口罩。

虽说疫情控制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大家的防护不能懈怠。根据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5号通告要求:

1.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前,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

2.村(社区)管控不松懈。村(社区)公共道路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要继续发挥村级健康管理服务点的作用,对进入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检查。

3. 公共场所管控不松懈。全市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并要求入内者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4. 住宅租赁管理不松懈。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

5.党员干部带头不松懈。全市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