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部署会在我市召开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20-11-21 查看数0

20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推进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议听取全省和各设区市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晋江应邀做改革工作经验交流。

据了解,近年来晋江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加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公检法司法联动,先后印发4份工作方案,确保改革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晋江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类公益诉讼案件10起,对于不适合原地修复和赔偿义务人无力修复的情形,除了判决赔偿义务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外,还通过异地修复、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社会服务等措施拓展赔偿方式,确保“损害担责”“应赔尽赔”原则得到落实。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还一同前往参观英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替代修复现场,实地了解晋江相关工作开展成效。

副市长李志强陪同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