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10个工作日可办结
最近,不少回迁安置的市民都在忙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大伙的心中也有一些疑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究竟需要多少个工作日,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群众又需要做哪些准备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络绎不绝。针对市民想要了解办证手续、办理时限等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庄晓红一一给予解答。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庄晓红:前期都是由项目所在的镇街道或者是项目组团所在的拆迁指挥部组成的安置房办证小组统一收集材料,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再交到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提高安置房办证效率,我市安置房办证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并在办结后第一时间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业主。对 业主来说,需要准备登记申请表、安置协议证书、身份证明、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材料。由办证小组统一办理的,要等稍微久一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庄晓红:(因为) 前期收集材料的过程会比较长, 但是(材料)送到我们中心, 我们保证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我们从来没有发生过超时办结的问题,我们也接受比较急的群众他们可以在办证小组的指导下,自己拿着材料自行前往我们中心来办理。
近3个月来,我市已完成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4739宗。另外业主们也要注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加快办件业务,也不存在收费加快业务,申请人不要听信社会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有发现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乱收费行为,请持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国土局监察室:85693320 不动产中心办公室:8502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