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社工岗位津贴 最高可获12000元

来 源:编辑:发布时间:2018-07-07 查看数0

近日,我市出台《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扶持若干意见》,明确三星级社工督导将可以分别获得8500元和12000元人才岗位津贴。


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增多,我市的社工群体也在逐渐壮大,但是由于薪酬和福利等方面待遇相对较低,社工的流动较强,为此我市希望通过建立健全社工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社工、专业人才投身晋江的社工事业,服务基层。


在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实施优秀社工专业人才和优秀社工督导人才星级评定工程。每一年度为一个周期,年初通过推荐、审核确定入围人选,年末实施星级考评,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认定年度星级社工及督导。经认定的星级社工、星级督导享受评定年度相应人才补贴。一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3600元、8500元人才岗位津贴;二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6000元、10000元人才岗位津贴;三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8500元、12000元人才岗位津贴。


另外,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晋升考试奖励,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且在我市全职社会工作服务满一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3000元奖励。


每年将从星级社工遴选、推荐参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物、省、泉州市优秀社工、对获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物、省优秀社工、泉州优秀社工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此外,晋江每年还将从星级社工中遴选、推荐参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物、福建省泉州市优秀社工,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引进经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专业人才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及子女入学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