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装修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 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更换
新买的精装房遇到这样的问题,业主们该如何维权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杰斐逊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杰斐逊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志龙:如果是发现主体质量有问题,那么业主是可以拒绝交房的,也就说交房不成立,交房不成立的话,业主不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在这种交房不成立的前提下,物业公司要求他们先交物业费,再去看房,这明显是顺序颠倒。
朱律师表示,交房时开发商应当有工 作人员陪业主现场查看房屋质量,业主应该把验房时 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验房通知书》上。
福建杰斐逊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志龙:业主要懂得在这些表单上去记录哪一些存在问题,如果发现一些质量不符合正常标准,也要加以记录,这样开发商必须根据表单进行整改,才能完成交房。 如果业主所说的属实,首先要去核对一下双方当时的合同约定,对于这些精装修标准,是不是有说清楚,相吻合,如果不相吻合,可以要求开发商更换。
而对于6栋业主所说的房屋格局有变更问题,业主又该怎么维权呢?
福建杰斐逊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志龙:业主发现开发商在通道的设计上有变更,这是属于一种规划设计变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规划设计变更,首先必须向主管部门,比如我们市住建局,进行规划设计变更,还得通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如果说他们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签同意变更文件,业主可以撤销。
朱律师告诉记者, 最关键的是开发商是否有向市住建局报备规划设计变化。如果没有,该规划设计变化无效,开发商在交房的问题上没有按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构造,存在违约行为,业主就可以向开发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