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 公积金冲还贷期间可提取还本金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20-11-27 查看数0

今天(27日)上午,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市管理部了解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管理实施意见》近期进行重新修订,从12月1日起,针对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还有剩余资金的职工,不必等到撤销冲还贷业务,即可每隔12个月一次,把公积金账户剩余的资金提取出来冲还本金。

据了解,12月1日起,“冲还贷+还本”业务将在泉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qzgjj.fjqz.gov.cn/)、“泉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同时上线,线上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建议优先选择在线上办理该业务。办理路径为:泉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结业务”—“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泉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提取受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

系统将自动判断客户是否有办理冲还贷,如果有,则提取至余额剩6个月的缴交额;如果没有,则提取至余额剩100元。目前线上提取范围限偿还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能通过民政婚姻关系校验的配偶也可在网上办理此业务。

另外,《意见》修订后,还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申请对象拓展至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办理贴息(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享受公积金(组合)贷款同等待遇,减轻了贴息贷款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