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晋江市城乡居民医保25种特大病种报销标准调整
- 20-01-22 20:06:25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了解到,今年起,晋江市城乡居民医保25种特大病种报销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晋江市医疗机构有能力治疗的病种,凡在晋江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将按70%予以增加报销补偿。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25种特大病种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本市医疗机构暂无能力治疗的,第二类为本市医疗机构已经有能力治疗的。在报销标准上,我市25种特大病种市外转诊报销标准政策扩大到晋江市内治疗对象,25种特大病种(包括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在晋江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按70%予以增加报销补偿。
此外,第一类病种转外补助比例,政策范围自付部分增加补助报销调整为60%;第二类病种转外补助比例,政策范围自付部分增加补助报销调整为35%;个人年度报销总额封顶线为20万元。若项目预算经费有结余,在全年报销结束后,医保部门将针对低保、特困群体和因病返贫对象组织开展专项救助。需要注意的是,按单病种付费对象(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不执行以上政策,待全年报销结束后由医保部门另行制定标准予以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