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22-06-09 20:58:32

近日(7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2022年4月起,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据了解,我市建立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晋江的低保标准也会进行相应的提高。

晋江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黄传配:从今年的4月份开始,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60元,那么我们的低保标准也要相应提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46%进行确定,就是每人每月就是900元。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也将会进行相应的提高。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130%确认,为每人每月117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9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9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980元。

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分散供养的150%,即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75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9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35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470元。

晋江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黄传配:对于4月份、5月份低保资金的补差问题,我们将会进一步核实,按照4月份、5月份的名单进一步补差。